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留司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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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器物局提点

    官名。金置,为器物局的主官,见“器物局”。

  • 平江善农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隆祥使司。原为平江田赋提举司,文宗天历三年(1330)改善农提举司,掌大承天护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详定敕令所

    官署名。北宋徽宗大观(1107—1110)中置,负责编修诸路敕令格式,其属有详定官、删定官。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孝宗即位后又置,负责裒集高宗朝诏旨。

  • 伴书

    官名。明朝王府三伴之一。建文(1399—1402)中置,一人,从九品。与伴读、伴讲合为王府三伴。诸王待如宾师。成祖即位,革。

  • 西京作坊副使

    官名。宋初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义郎。

  • 将作吏

    县分职吏名。汉置,主土木兴作。《隶释》二《华山亭碑》记华县有将作掾与将作史。

  • 七百之令

    年俸七百石粮谷的行政长官统称。战国秦置。《商君书·境内》: “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一般指县令、长。

  • 仪制司郎中

    官名。即“仪制清吏司郎中”。

  • 升甲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殿试合格,通常按成绩分成五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部分举人得特殊优待,可升一至二甲。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殿试及第者分为五甲,分别赐予及第、出身、同出身。又规定

  • 玉牒

    ①文书名。古代告天之文书。书于简,鐍而封之,以玉为饰,故名。凡帝王举行封禅之礼时则用之。②皇族族谱。自唐即有之,至清沿袭未变。如清代皇族,自兴祖至溥仪,其爱新觉罗一族男女老幼之生卒年月、 嫡庶名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