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御史九条
汉初对于三辅地区惩治不法、整顿吏治的规定。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词讼、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作非所当服,凡九条。
汉初对于三辅地区惩治不法、整顿吏治的规定。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词讼、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作非所当服,凡九条。
官名。春秋战国置。近侍之臣,掌膳食。《韩非子·内储说下》:“昭僖候之时,宰人上食而羹中有生肝焉。昭侯召宰人之次而诮之曰:‘若何为置生肝寡人羹中?’宰人顿首服死罪曰:‘窃欲去尚宰人也’”
官名。西藏有此官,负责协助达赖办理全藏行政事务,凡噶厦议决案件,必须经其审定,然后呈请达赖裁决施行。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高等审判厅的长官。见“高等审判厅”。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京兆尹,而以京兆尹的属官长安市令及丞主管之。东汉废。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征收市场税收。《周礼·地官》:“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凡屠者,敛其皮角筋
奉宸苑所属机构。清置,以奉宸苑郎中一人兼管,下设值年员外郎一人,苑丞二人,苑副二人,掌斋宫的陈设、洒扫等事。
“刑狱贼曹参军”或“刑狱贼曹参军事”省称。参见“刑狱贼曹参军”。官名。见“公府刑狱曹”。
舞师名。东汉大予乐令所属,为祭祀时的舞蹈人员。参见”大予乐令丞”。
官名。见“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中散官。掌管禁中文书事务,参预礼仪、制度的议定,亦受皇帝之命外出执行临时任务,或亦领监御等曹事务。多由中书学生迁任。五品中。参见“中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