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少府监长官,以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少府复以监为长官,遂罢。
官署名。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明洪武八年(1375)置,隶光禄司。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设署令一人,丞一人,监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光禄寺亦置,设官略同。掌供宫膳肴核之事。清顺治元年(1644)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始置,以执政兼任,为都督府副长官。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左至灵,缺出由左至义升补。
官名。辽置,为兴中府的长官,属南面大蕃府官。咸雍元年(公元1065年)杨绩曾任此职。其下设同知、判官。所属兴中府学置博士、助教。
官制术语。唐、宋官员以微过谴逐者,经一定考限或遇恩赦而迁用于内地,称量移。白居易《贬江州司马自题》:“一旦失恩先左迁,三年随例未量移。”宋制,官员贬谪至边远地区,遇恩赦而迁至距京师较近的地区,称为量移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经济事项。下设干事。
官名。即“内阁承宣厅厅长”。
官名。明朝鸿胪寺副长官。分左、右,各一人,从五品,佐寺卿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建文(1399—1402)时曾升为正五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署名。南朝宋文帝元嘉三十年 (453) 始置。南齐、梁、陈沿置。为都官尚书所辖四曹之一。掌考察文武官员。置郎(郎中)一人,资深者称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