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人事处设处长,得分科办事,设科长及科员;人事室设主任,得分股办事,设股长及助理员。同年十月二十日始令地方自行采行。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九月以前设人事处者有陕西、广东及湖北三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人事处设处长,得分科办事,设科长及科员;人事室设主任,得分股办事,设股长及助理员。同年十月二十日始令地方自行采行。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九月以前设人事处者有陕西、广东及湖北三省。
官名。西晋惠帝永康元年 (300)立司马减为皇太孙,即储君。以司马伦为太孙太傅,职如太子太傅。太孙废,其官亦罢。参见《晋书·愍怀太子传》。
官名合称,南朝梁陈皆置。此指八个带“镇”字的将军,即镇东将军、镇西将军、镇南将军、镇北将军、镇前将军、镇后将军、镇左将军、镇右将军。拟官品第二,秩中二千石。见《隋书·百官志上》。梁陈时对镇东、镇南、镇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修合发卖汤药。其佐官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或官署名统称。汉朝、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侍御史及尚书左、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后汉书·左雄传》:“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宋朝诸路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有监察
官名。负责征收关税的官员。明朝在临清北新等地设关卡收税,由御史及户部主事监收。参看《明史·食货志》。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弁师下士二人,工四人,掌管王的冠冕。北周置弁工中士,正二命;弁工下士,正一命。掌冠冕的制作,属冬官府司织下大夫。
官名。西晋置,掌尚书省车部曹。六品。东晋罢。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舰政司”。
官名。即右领军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领军卫大将军。
官名。理匦使和知匦使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