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领民酋长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拥有武力的少数民族首领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五品。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拥有武力的少数民族首领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五品。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改商部通艺司设。掌工艺物料、机器制造诸工政、管理办矿准驳事宜,统辖京外各工艺制造、矿务学堂、公司、局、厂,兼管本部实业学堂、工艺局、劝工陈列所
官名。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主爵曹,“掌封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即“司仪令”。
宰相职衔。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时改中书省为凤阁、门下省为鸾台,遂有此称,中宗神龙元年(705)复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书省为凤阁,门下省
魏晋南北朝时期诸公、军府幕僚佐吏通称。《宋书·礼一》“司徒、征北、镇南三府佐。”后世亦指知府之佐官,如同知、通判之类。吏员名。汉置,《居延汉简》10.32(甲34)为汉代张掖太守文书签署,府佐在守属之
元末官署名。枢密院分衙机构,掌地方军务,顺帝至正十五年(1355)后,设于卫辉、彰德、直沽、沂州等地。官署名。元末征讨农民起义,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以后,在卫辉(今河南省汲县)、彰德(今河南省
官名。春秋战国时宋国置,卿爵,一说为近官有宠者,一说为宋外戚之官。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改太守为大尹,东汉复旧称。明朝尊称府县主官为大尹。清朝则为知县别称。1、执政受宠的高级官员。《左传·哀公二十六年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511)始置,为七班。陈因之,北齐同。隋朝置二人。唐初沿置,员一人,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增置一人,从七品上,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北宋前期,置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丰
官名,汉置,又称家马令,掌皇帝私人所用御马。详“家马令”条。
官名。东汉灵帝时所置四中郎将之一,帅师征伐,时以董卓任之。魏晋南北朝沿置,地位重要,多有较固定的辖区和治所。晋、南朝宋时多兼任刺史,或持节、都督相邻数州军事,银印青绶。南朝宋、齐常以宗室诸王任之。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