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领民酋长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二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无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拥有武力的少数民族首领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四品。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二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无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拥有武力的少数民族首领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四品。
官名。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尚书省工部置,员二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 (583)升从五品,相当于后来的郎中。炀帝大业三年 (607)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协掌部事,成为工部次官。唐朝沿置。高祖武德七
官名。司工即司空。战国司工官分左右。战国官印有之。见《古玺汇编》第八九号。
杂号将军名,三国蜀置。监军,掌监军中之违法者。大将军掌征伐。军中常置有将军和监军二官,由二人担任,监军大将军为一身兼二职,不仅为本军主帅,且有监他军之权任。《三国志·蜀书·吕乂传》:“杜祺历郡守监军大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长官。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赞东宫礼仪。秩从六品。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从六品,司赞礼仪。佐官为赞仪,从七品。
官名。①战国秦置,为执掌法律条文官吏。《商君书·定分》: “遇民不修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后用以称法司之官。②明朝道
官名。北周置。《元智墓志》建德五年(576)四月“迁为司御上士。”(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五一)正三命。官名。北周置,府属不详,秩正三命。参见“典驭下大夫”。
冒用尊号。《春秋经·哀公十三年》: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杜预注: “夫差欲霸中国、尊天子,自去其僭号而称子,以告令诸侯。故史承书之。”官制用语。1、与当时帝王对抗而自称帝王者,站在当时帝王的立场
官名。北周东京小冢宰上大夫的省称,为东京六府的主要长官。静帝大象二年(580) 杨坚控制政权后,以世子杨勇为洛州总管兼此职,不仅掌天官府事务,而且总统东京六府之事。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官名。西周置。掌理音律。《国语·周语上》:“瞽帅音官以风土。”韦昭注: “音官,乐官。风土,以音律省土风风气和则土气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