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问
选官制度。汉朝皇帝常常将经义及政事方面的问题书之于策,召纳臣民应对,谓之策问,为当时选拔人才常用考试方法之一。
选官制度。汉朝皇帝常常将经义及政事方面的问题书之于策,召纳臣民应对,谓之策问,为当时选拔人才常用考试方法之一。
官名。元置,属太禧宗禋院,员额二人,掌参议院事。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供役牧人养牛及守护王宫。《周礼·秋官·夷隶》:“掌役牧人养牛”,“其守王宫者,与其守厉禁者,如蛮隶之事。”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按例应选官员到班无人,以他官替补任官之法。如单月选,小京官教习班例以三年期满者补用二人,六年期满者补用一人,三缺轮流选补,如三年期满无人,以六年期满者抵补。他官亦依
官名。宋朝始置。初为差遣名目,如提点五房公事、提点仓场所等。又置为宫观道教官。辽朝置,为内局库官。金朝沿置,并置为教坊司长官,掌殿廷音乐。元朝沿置为内局库官。明仅置为道教官。神乐观提点掌教习乐舞生,以
①官吏因父母丧去职而重新被起用,称为起复。《晋书·卞壶传》:“遭继母忧,既葬,起复旧职”。宋朝文官父母丧制未终,朝廷起用,先授以武官,系衔添加“起复”二字,然后恢复原来官阶; 直接授以原官者,衔前亦加
王庭,也写作王廷,即帝王视政的殿庭,也泛指朝廷。《周易·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疏:”王庭是百官所在之处,以君子决小人,故可以;显然发扬决断之事,于王者之庭,示公正而无私隐也。”《三国志·魏书·
汉朝三公府和郡县各曹主官的通称,正为掾,副为属或史。东西曹掾俸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曹”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郁人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下设掌郁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郁人”。
官名。周朝置。乐官。掌教国子舞羽吹籥。《礼记·文王世子》: “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籥师学戈”。郑玄注:”籥师掌教国子舞羽吹籥”。《周礼·春官》有“籥师”,“中士四人、府
同“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