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朝宣政院派出机构,掌佛教寺院、僧侣。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立于杭州,后罢。仁宗延祐五年(1318)又立于杭州,设官八员,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顺帝元统二年(1334),复立于杭州
(1)宿卫官。汉制,少府、光禄勋、执金吾、卫尉四官,各领其属以掌宿卫,遇有狱讼之事可自行审判,不须移送廷尉。(2)诸公府。自两汉至魏晋南北朝,诸公府都设有掌理司法的掾属,可以执行司法审判事务。如辞曹主
官署名。即大理寺,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大理寺。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大理寺为司刑寺, 以司刑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参见“
官名。西周置。地位及职掌不详。
官署名。南宋临安府置,设正开拆官、副开拆官、下名开拆官。掌文书收发之事。
元朝官署名。秩从二品,隶云南行省,置司建昌路(今四川西昌),领建昌、德昌、会川三路和柏兴府,辖境包括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与西昌专区一部分地区。置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
学官名。唐朝诸府、州、县均置,德宗建中元年 (780) 改名文学,掌以五经授诸生。宪宗元和 (806—819) 以后,中、下州不置。
官名合称,指郡掾史和县掾史。汉朝郡县分曹办公,掌管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副职称史,称某曹掾、某曹史。曹,类似现在的科、局、处。《后汉书·张酺传》:“元和二年,东巡狩,幸东郡,引酺及门生并郡县掾史并会庭中
官名。东汉边郡置都尉,领兵兼治民;又置属国都尉,掌归降的少数民族。东部都尉驻会稽(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顺帝纪》:“(阳嘉元年)二月,海贼曾旌等寇会稽,杀句章、鄞、鄮三县长,攻会稽东部都
使职名。唐高宗上元二年(675)以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选任土人,官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亦称南选使,前往简补广、交、黔等州官吏。其后,江南、淮南、福建因水旱,皆遣选补使即选地方官吏,废置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