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置,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掌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官吏惩戒、行政审判、监狱及保护等事。设总长一人,综理部务;次长一人,辅佐总长处理事务。所属有总务厅,及刑事,民事、监狱三司。国民政府成立后,
学校名。唐朝州府于太宗贞观三年(629)置,有博士一人及学生十至二十不等。玄宗开元元年(713)置助教,未几博士、学生皆省,唯边远少医诸州如故,后复置学生掌州境巡疗。代宗永泰元年(765)复置博士。三
旧指官署外门。清朝习惯上专指督抚官署。
唐朝礼部员外郎之别称。
军职名,汉军中有此职。《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柏至靖侯许盎,以骈邻从起昌邑,以说卫入汉,以中尉击籍,侯,千户。”
官署名。南宋初置,隶宣抚司,掌招纳沦陷区军民。
官名。金朝都水监属官。设于河阴(今河南原武西南),管辖雄武、阳武、荥泽、原武、延津五埽(一说加河阴为六埽)及兼汴河事。人选由都水监廉举,领埽兵约二千人。
官署名。明朝刑部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各掌其分省刑名,量其繁简,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司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
即“扎尔固齐”。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邮传部提调处设。掌官办铁路行政事宜,凡借款各路交涉、建设、保存、运输各事均属之。置局长一人,提调二人,副提调一人,下设建设、计理、考工、统计四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