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绩司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官的任用;二、地方行政官的叙等、进级;三、地方行政官的褒奖、恤赏;四、地方行政官的惩戒;五、土司承袭。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官的任用;二、地方行政官的叙等、进级;三、地方行政官的褒奖、恤赏;四、地方行政官的惩戒;五、土司承袭。
匈奴官名,汉时匈奴有此官,领兵万骑有自已的封地,位在诸王和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之下,而在左右骨都侯之上。属官有千长、百长等。详《汉书·匈奴传》、《史记·匈奴传》。
市令的属吏。《南齐书·东昏侯纪》:“潘氏为市令,帝为市魁,执罚,争者就潘氏决判。”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掌侍从和向朝廷送郡的报告材料。《三国志·蜀书·杜琼传》:“古者名官职不言曹,始自汉以来,名官尽言曹,吏言属曹,卒言侍曹。”
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原属外城工巡局,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令其学习工艺,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
官名。典厩丞。
官名。亦称粮道。明清漕运总督之属官。掌监察兑粮、督押运船等项漕务。明朝十三布政司各设一人,驻省城。清朝沿设,又称粮贮道。山东、浙江、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各一人,江苏二人,秩正四品。所属有库大使、典吏、
货币制造机关。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十九日公布的《造币厂官制》规定,造币厂掌办货币制造和销毁、生金银的精炼分析、徽章制造、金属矿产的实验等。总厂设于天津,设监督一人
官名。元朝置。中都威卫使司长官,秩正三品。下设副使、佥事等职。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银钱。民国时期沿置。
即“殿前副都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