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使
官名。回鹘黠戛斯官,居宰相、都督下,第三等,置十人,皆典兵。
官名。回鹘黠戛斯官,居宰相、都督下,第三等,置十人,皆典兵。
官名,汉置,属少府,为东园匠令之副,佐令掌制陵墓内用器物和供应。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东园匠令”条。
见“荆湖等路行枢密院”。
官署名,汉置,掌作器械,武帝太初元年改称考工。参看“考工”条。
满语官名。武职。位在“巴牙喇纛额真”之下。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巴牙喇甲喇章京”。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巴牙喇甲喇章京” 汉译名为“护军参领”。
官名。西晋始置,隶少府。掌管宫人疾病、罪罚、丧葬等事,管理使役从坐为奴罪犯家属。东晋或省少府,其制不详。南北朝仍置,梁、陈隶大长秋; 北齐隶长秋寺,为奚官署长官,以宦者充任。隋初置二员。从八品,隶内侍
仪仗名。汉朝御史、校尉、郡守、都尉、县令等官的执事手持之红色木棍,也称这些手持红色木棍的执事为木吾。长官升堂时他们站立两旁,长官外出时他们走在长官车、轿前后或两旁,其职事是备随时差遣或防卫。见晋崔豹《
官名。明清设置,参议通政使司事务。见“通政使司”。
官名,汉置,掌右户郎值班户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参看“右车将”条。
官名。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总办一职之副手。
官名。即主客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