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
官名。西周置。掌舟船。《楚簋铭》: “内史尹氏册命楚”,“司口鄙官内师舟。”
官名。西周设置,《楚》所记有“鄙,官内师、舟”之语(《考古》1981年第2期),为周京之一,金文中常称之为京,其地有辟雍大池,周王常于池中举行射禽、渔猎等仪式,其所用之舟由专人掌管,即以“舟”为官名。
官名。西周置。掌舟船。《楚簋铭》: “内史尹氏册命楚”,“司口鄙官内师舟。”
官名。西周设置,《楚》所记有“鄙,官内师、舟”之语(《考古》1981年第2期),为周京之一,金文中常称之为京,其地有辟雍大池,周王常于池中举行射禽、渔猎等仪式,其所用之舟由专人掌管,即以“舟”为官名。
官名。即户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户部尚书。官名。唐高宗显庆元年改户部为度支,龙朔二年改度支尚书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尚书。见《通典·职官五·户部尚书》。
官名。明朝太子官署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置,左、右二人,从六品,掌弹劾纠举。不常设。又置为内官散官,以授从八品宦官。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佐苑丞掌各园庭看守值宿、陈设器皿之事。初名“副催总”、“副总领”。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额设十七人,二人食九品俸,余七、八、九品不等。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即“八股文,”见该条。
官名。见“司刑寺”。
明清荐擢官吏之方式。长官于属员之中,选拔有才能或有功绩者,举以上闻,谓其才堪重任,或应予议叙而为之保证者,称保举。所举不实,则罪及举者。明洪武十七年(1384)始命天下朝觐官举廉能属吏。其后定制,九卿
官名。两汉魏晋南北朝为太常副贰,员一人,掌管宗庙祭祀礼仪的具体事务,总管本府诸曹,参议礼制。两汉多用博士、议郎充任。西汉秩千石,东汉秩比千石,魏、晋、南朝宋七品,梁五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增置少卿为
官名。清末度支部田赋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总核本司所属事宜。
金代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凡授东北沿边州郡而升者,称为边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