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缮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营缮司郎中。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为六人,满洲四人,蒙古、汉员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简称营缮司郎中。明清工部营缮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1396)设,一人。南京工部营缮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二人。满洲司属初不分曹,随堂官所派。后增为六人,满洲四人,蒙古、汉员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府文告。《荀子·强国》:“发诫布令而敌退,是主威也。”
官名。清康熙十四年(公元1676年)置口外游牧察哈尔八旗,设总管、副总管等以统领之,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改置察哈尔都统,驻张家口,掌察哈尔的军政及察哈尔八旗(原为察罕诺门
官名。①唐朝左右卫所领勋卫府长官,各置一员,正四品下,领本府之属以宿卫,而总其事。②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勋府长官,各置一员,从四品上,领本府之属以宿卫,而总其事,高宗永徽三年 (652) 改名旅贲郎,
汉制,群臣所上奏表多启封。如事涉机密,则以皂囊封之。《后汉书·蔡邕传》:“具对经术,以皂囊封上。”李贤注引《汉官仪》:“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皂囊也。”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 (220—226) 初年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西晋沿置,员四人,位比侍中,三品,秩比二千石,为门下重职,散骑省长官。职掌侍从皇帝左右,谏诤得失,顾问应对,与侍中等共平
官署名。即“贵州清吏司”。
勋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 置,为正七品下散官,八尉之一。炀帝大业三年(607) 废。唐朝再置为四转勋官,比正六品。宋初定为正六品勋官,徽宗政和三年(1113) 罢。金置为勋官十二阶中第九阶,正
官名合称。即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将军。三国魏置,三品。晋朝及南朝宋、齐沿置,各一人; 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班; 陈三品、秩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二品
官名。明朝大理司左、右司长官。掌狱讼复审。建文(1399—1402)时改左、右寺正置,各一人,正六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舞蹈用具。《周礼·春官》“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舞器。祭祀,舞者既陈,则授舞器。既舞,则受之。宾飨,亦如之。大丧,廞舞器。及葬、奉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