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书写
吏员名。元代于六部置,员额一至二人,掌蒙文缮写之事。
吏员名。元代于六部置,员额一至二人,掌蒙文缮写之事。
官名。汉代庙令的属官,《西汉会要·职官一》有“江德坐庙郎夜失火免”的记载。参见“庙令”。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客省副使置,后定为从七品。官名,宋置,详“中侍郎”条。
县的等级之一。指京之旁邑。唐制为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县的第二等;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
官名。明置,以副佥都御史任之,领上下江防之事。见《明史·职官四》。专差御史台。明置,以南京都察院副佥都御史充任,领上下江防之事。
见“提举学事司”。
官署名。明朝陕西、山西、福建、湖广、四川行都指挥使司的简称。详见“行都指挥使司”。
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将作大匠掌建造宫室。东园主章掌大材,供东园大匠用。武帝太初元年改东园主章曰木工。章:大材。《汉书·百官公卿表》:“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
官名。金置,为尚食局的属官。见“尚食局”。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明朝都察院置,正四品。详见“左佥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