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事务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 (公元1912年) 七月设置,属国务院,掌理蒙古与西藏的地方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人,秘书二人,佥事八人。主事十二人;执事官四人,掌理接待和翻译事务。征得国务总理同意,并得酌设名誉顾问。内部分设总务处和五科:总务处分设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课和承值所;五科为民治科、边卫科、劝业科、封赉科与宗教科。直辖机关有蒙藏研究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蒙藏事务局为“蒙藏院”,参见该条。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 (公元1912年) 七月设置,属国务院,掌理蒙古与西藏的地方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二人,秘书二人,佥事八人。主事十二人;执事官四人,掌理接待和翻译事务。征得国务总理同意,并得酌设名誉顾问。内部分设总务处和五科:总务处分设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课和承值所;五科为民治科、边卫科、劝业科、封赉科与宗教科。直辖机关有蒙藏研究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蒙藏事务局为“蒙藏院”,参见该条。
官名。清末度支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承左、右参议之命管理厅务。
春秋战国称辞官归乡养老的卿大夫。《仪礼·士寇礼》: “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郑玄注:“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
官署名。金置,掌镇抚人民、讥察边防军旅之事,仍专管猛安谋克,教习武艺及令本土纯愿风俗不致改易。其官有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签按察司事,正五品;知事兼安抚司事,正八品;知法员,从八品等。见《金史·百官
官名。清朝司库之副职。内务府广储司所属六库均设有。佐司库管库事。
医官寄禄阶。宋置,和政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保和郎。
官名。元置,秩正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医院的副长官。
见“点检医药饮食”。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监生名目。明朝专指各府、州、县儒学生员贡入国子监为监生者。分岁贡、选贡、恩贡、纳贡等。监生的名目之一。明清时以贡生资格入国子监肄业者,称为贡监。参见“贡生”。
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属监视官,分超等、头等、二等、三等四级。
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党政军最高指挥者,由国民党总裁充任。见“国防最高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