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议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设置,见“行政院”。
国民党政府行政院设置,见“行政院”。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明制内阁大学士及吏部尚书等高级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者,称为奉特旨。
官署名。东汉分客曹置,与南主客曹分掌护驾及接待周边民族使节宾客事务。隶尚书台。设尚书为长官。三国魏省。西晋复置,设郎 (郎中) 为长官。隶客曹尚书,不置客曹尚书时隶尚书左仆射。东晋省,并入主客曹。北魏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铜器。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合作司,管理合作事业,后又在经济部内成立全国合作事业管理局,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社会部成立后改隶社会部。以局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各项事务。
官名。掌执法纠察六尉六队。详“执法刺奸”条。
刑部都官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从六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仆员外郎,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沿置。北宋
见“磨勘院”。
官名。西汉置。西汉将作大匠把工程兵(工徒)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掌帅工徒修建宫室等。成帝时省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将作少府》。后并为左右两校。东汉沿置,安帝时复置丞。东汉置左、右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