觐见
先秦时代诸侯朝天子称觐。《礼·曲礼下》注称,秋见曰觐。后世之王公百官、外国使节等进谒皇帝,称觐见。清朝外任三品以上高级官员每三年得请觐见。每逢庆典,外国使节拜谒皇帝亦称觐见。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三月四日北洋政府公布《觐见条例》,规定县知事分发之前,荐任以上官任用以后,均须觐见总统,才能发给委状赴任。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废。
先秦时代诸侯朝天子称觐。《礼·曲礼下》注称,秋见曰觐。后世之王公百官、外国使节等进谒皇帝,称觐见。清朝外任三品以上高级官员每三年得请觐见。每逢庆典,外国使节拜谒皇帝亦称觐见。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三月四日北洋政府公布《觐见条例》,规定县知事分发之前,荐任以上官任用以后,均须觐见总统,才能发给委状赴任。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废。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典妇功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理妇人从事女工的法式,以女工之事教导及督促嫔妇内人。北周依《周礼》置典妇功奄中士,正二命;典妇功奄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
官名。周朝置。①太宰所属掌宫庙之吏。《仪礼·公食大夫礼》: “司宫具几。”郑玄注: “司宫,大宰之属,掌宫庙者也。”孔颖达疏:“大宰之下有宫人,掌宫中除汙秽之事,即此司宫。”② 宫内阉官之长。《左传·
宋朝叙封与赠官合称。宋制,三公、宰执、节度使叙赠三代,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叙赠两代,余官叙赠一代。
非法占据上位。
泛指掌山林水泽之官。《周礼·地官》有山虞、泽虞、林衡、川衡。《汉书·食货志上》:“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注:“工商衡虞虽不垦殖,亦取其税者,工有技巧之作,商有行贩之利,衡虞取山泽之材产也。”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权置,三国吴沿之。领兵。孙静自奋武校尉迁此。见《三国志·宗室传》、《顾雍传》。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屯卫兵或帅军征伐。《三国志·吴书·顾承传》:“拜骑都骑,领羽林
勋官号。 北周置, 《周书·于翼传》:“子诠,上仪同三司、吏部下大夫、常山公。”隋朝为从四品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初杂用隋制,高宗咸亨五年(674)以其比上骑都尉。勋官名,隋置,秩正五品
官名,汉置,骑从掌谏。《汉书·张汤(之孙延寿)传》:“子勃嗣,为散骑谏大夫。”
官名。明朝各千户所、百户所置。为百户的试职。明制: 试职作一级,支半俸,不给诰。
官署名。清末各省巡警道衙署。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设。置巡道一人,下设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科。各科置科长(正六品)一人,副科长(正七品)一人,科员(正八品)若干人。掌全省巡警、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