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股主任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警卫事项。下设干事。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警卫事项。下设干事。
官署名。辽朝置、驻守东京,统领契丹、奚、汉、渤海四族人组成的一支军队。
参见“南京兵马都总管府”。
官名。明朝宦官名目。参见“衙前近侍”。
出任官职者的谦辞。《左传·成公二年》:摄官承乏。”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七年(1147) 置,掌国信所回易库。参见“回易库”。
官名。北魏置,为大宗正卿副贰,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因置,为大宗正寺次官,四品上。
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明制以监丞一人为主官,正八品,参领监务,纠惩诸生过失及廪膳不洁等失于检点之事。清沿明制,于绳愆厅设满、汉监丞各一人,正七品,掌颁定学习规制,稽察教习、学生勤惰,并分派祭孔执事官
汉朝宫中女官名号,秩视百石。女官名,西汉置,也是皇帝的妃子,主职夜事,俸百石。参看《汉书·外戚传序》、“娙娥”条。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管理本部及所辖机关的普通和特别会计:二、监督、稽核所辖各机关会计;三、编制各种预算、决算;四、经理本部所负国内、国外债务;五、本
官署名。清朝理藩院所属机构。掌理满文档案。设堂主事满洲二人、蒙古三人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