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事
官名。隋始置此官,属大理寺,掌平决刑狱。其后历代相沿,至清末废。民国初设平政院,院置评事数人。见《隋书·百官下》、《文献通考·职官十》。
官名。隋始置此官,属大理寺,掌平决刑狱。其后历代相沿,至清末废。民国初设平政院,院置评事数人。见《隋书·百官下》、《文献通考·职官十》。
官名。匈奴置。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一译作卜氏)充任。
武官名号。新莽时有折冲将军阎迁。东汉献帝建安十一年(206) 曹操亦置。魏、晋,南朝宋、梁、陈沿之。三国吴、十六国成汉、前凉、西凉、北凉及北魏、北齐皆置。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魏、晋、宋为五品,梁武
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太平天国初期禁读四书五经,买者卖者藏者读者均有罪。定都天京后置删书衙,对四书五经逐一加以删改然后刊行。李圭见到过《孟子》一书的改定刊行本,他在《金陵兵事汇略》说:“国改郭
① 清朝矿厂等处丁户之头目。掌管采矿冶铸之丁役,向有司领票,开山采炼,定期依成交纳税金。②清朝从事营缮、修浚等工程夫役之头目。专司带工造做,钤辖所属,查勘勤惰,稽报不安分之人。
即“兀刺赤”。
1、户口编制单位。《汉书·晁错传》:“古之制,边县以备敌也,使五家为伍,伍有长;十长一里,里有假士;四里一连,连有假五百;十连一邑,邑有假候。”2、行政区划名。《礼记·王制》:“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官名。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又称同知都督。初一人,从二品。吴元年 (1367) 改从一品。隶都督府。洪武十三年 (1380) 改设五军都督府,均置。永乐元年 (1403) 所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及
官名。唐肃宗乾元 (758—760) 中始置,员一人,正五品上,隶秘书省司天台,掌司四时及其方之变异,遇元日、冬日、朔望朝会及大礼,奏其方事。宋初沿置,隶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后
官名。见“外府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