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又称削籍、落籍。宋朝学制和官制中的一项规定。太学生严重违犯学规,或请长假满一年,即予除籍。官员犯某些罪过,以除籍为处分,降为平民。文武官因故亡没者,例皆除籍。(1)指官员开除名籍,为官员处罚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与后、左、右、中并为五校。有丞,主领工徒掌修作事。成帝阳朔二年 (前22) 省。官名,西汉置。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各一人,掌帅工徒修建宫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总知御膳,进食先尝,兼管从官食。其佐官有使、副使、直长、都监等。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始置,为尚食局的主官,属宣徽院。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尚食局,属宣徽院,掌进
民国时,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
库名。元置,属户部,掌诸色缎匹。设官同万亿宝源库。见《元史·百官一·户部》。官库名。元置,属户部。掌诸色缎匹。设都提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员额品秩同都提举亿万宝源库,惟增置副提举一人。又有提控案牍
清考封授制度。定制,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除一子袭封外,其余诸子年至二十,例应考试马、步骑射及满语,分别等第封授,称考封。
官名。突厥阿史那氏部大臣,世袭其官而无员限。
官名。三国蜀昭烈帝章武三年(223),以李严任之,统内外军事。宋朝初年亦置,位在五大都督府长史之下、少卿监之上,后不常置。官名,三国蜀置,统内外军事,为军事长官。《三国志·蜀书·李严传》:“章武二年,
①将军名号。新莽时有五威将军苗訢。②南朝宋建威、振威、奋威、扬威、广威五将军合称,皆第四品。陈则为智威、仁威、勇威、信威、严威五将军合称,品位同,秩中二千石。1、杂号将军名。《汉书·王莽传》:“遣五威
外交官名。北洋政府始设于驻外使馆,国民党政府沿置,与参赞或秘书共同掌理机要文书和调查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