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简称验封司员外郎。明清吏部验封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296)改司封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州司官初不分曹
官署名。元朝置。掌酒醋榷酤之事。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始置于大都,秩从五品,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二十八年,减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成宗大德八年(1304),开和林酒禁,亦设酒课提
官名。① 掌墓地兆域的官吏。春秋战国置。《仪礼·士丧礼》: “筮宅,冢人营之。”郑玄注:“冢人,有司掌墓地兆域者,营犹度也。”②《周礼》中掌王陵墓地兆域的官员。一说为周朝置。《周礼·春官》:“冢人,下
太平天国所设事务性典官衙之一。太平天国初期禁读四书五经,买者卖者藏者读者均有罪。定都天京后置删书衙,对四书五经逐一加以删改然后刊行。李圭见到过《孟子》一书的改定刊行本,他在《金陵兵事汇略》说:“国改郭
1、天子(皇帝)的儿子被确定将来继承君位的称太子。2、周朝诸侯的儿子,被确定将来继承君位的称太子或称世子;汉初,吴王濞之子称太子。3、金元皇帝的庶子也称太子。如金四太子兀术。参看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太
官署名。① 明清地方征税机构。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府称局,县称司。设从九品大使一人,典商贾,侩屠,杂市之常征,汇于府州县。清朝沿置,征纳地方店铺牙贴契税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掌理周朝礼法典籍。《左传·哀公三年》: “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杜预注: “周人,司周书典籍之官。”官名。春秋时鲁国设置,专司周书典籍。《左传·哀公三年》记鲁国发生火灾,桓庙、僖
官名。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员二人,以两制以上充任,凡制敕有所不便,许准故事封驳。不久即罢。
明清按察使之别称。
官名。清末度支部军饷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