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侯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1、爵名。晋武帝封羊祜为南城郡侯,置相,与郡公同。郡侯之名自此始。历代相沿,明以后废。
2、俗称州郡长官为郡侯。唐王贞白《改贯永留乡党额诗句》:“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见《通典·职官·封爵》。
① 爵名。晋、南朝为开国郡侯省称。金朝置为正、从三品爵,食邑一千户,实封一百户。元朝亦为正、从三品,但只用于封赠。② 一郡长官之尊称。《全唐诗》卷七○一王贞白诗: “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
1、爵名。晋武帝封羊祜为南城郡侯,置相,与郡公同。郡侯之名自此始。历代相沿,明以后废。
2、俗称州郡长官为郡侯。唐王贞白《改贯永留乡党额诗句》:“改贯永留乡党额,减租重感郡侯恩。”见《通典·职官·封爵》。
“行台尚书左丞”的省称。
官名。明朝各院长官。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太医院置,均正三品。洪武元年 (1368)罢太史院使。十四年,改太医院使为令,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正五品。掌太医院之事。
官名。三国蜀、吴置。主盐政。蜀兼理盐铁之利,领盐府,亦称盐府校尉。其属官有典曹都尉数员。吴治所在海盐 (今浙江海盐东北)。见《三国志·王连传》、《孙休传》。官名,三国吴蜀皆置,设于出盐处。掌盐政。蜀的
官名。辅佐官统称。战国时县丞省称丞,为县令副职。汉朝沿用为各官署长官副佐的统称。自中央至郡县均有丞。中央各官署有令、丞,长、丞; 郡有郡丞、县有县丞,其官秩自千石至三百石不等。魏晋南北朝诸卿、诸署令、
① 官署名。东汉桓帝延熹二年(159)置秘书监,掌图书秘记,属太常,后省。献帝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后,置秘书令、丞,典尚书奏事,权威最重。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26)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
官署名。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永乐五年 (1407) 始置,设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冰贮之事,以供宫廷生活需要。洪熙元年 (1425) 并入本监嘉蔬署。
官场用语。宋朝凡官员被台谏官上疏奏论其罪过并请朝廷贬责,称为遭章。
官名。①南宋置。高宗绍兴三年(1133)始设于都督府,六年,又设于诸大将之下。均以朝臣充任。先是以总制财赋为名而设,后实专掌报发御前军马文字,与闻军政。②清朝设于虎枪营及内务府。虎枪营总领,康熙二十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孙权置。领兵。吕岱自督军校尉迁此。见《三国志·吕岱传》。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吕岱传》:“会稽、东冶五县贼吕合、秦狼等为乱,(孙)
官名。十六国汉置。《晋书·石勒载记上》: “(刘聪) 署其长子(石)兴为上党国世子,加翼军将军,为骠骑副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