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印”。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司隶校尉所属,每郡国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如案系郡国属吏,奏免守相。秩百石。州部所属职秩同 ·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官名,东汉置,属司隶校尉,由州自已任命,掌督促文书
魏晋南北朝时期负责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各郡、国皆置,由郡、国大中正推举任职于京师的籍贯为本郡的士族,经司徒府通过,即可兼任,罢免亦同。佐郡、国大中正评品本郡士族。属官有清定、访问等。其职掌沿革详见
即罚俸,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 历代沿用之。唐制官员考课, 考第在中下者,每退一等,夺禄一季,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 外蒙古相当于省区,设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于库伦,管辖审判处辖区内的审判事务,相当于高等审判厅。使署审判处以镇抚使监督司法行政。审判处所掌审判事项如下:一、不服乌、科、唐、恰
文书名。宋朝帅守监司初到任、升迁官阶及朝廷有所宣赐,皆上表谢恩,称谢表。采用四六句文体。
明清称以殿、阁大学士身分进入内阁办事而为宰辅者。明朝永乐(1403—1424)初年创设内阁,当时入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洪熙( 1425 ) 时始以殿、阁大学士入值内阁,阁职
宋朝贡举科目名。徽宗大观元年 (1107)设。 凡士人具备孝、 悌、 睦、婣、任、 恤、 忠、 和等八“行”,即免试贡入太学上舍,审察核实后授官。不能全备但达若干“行”者,可选为州学三舍生。后废。
官署名。又名鞍辔局。明朝内府所属厂局之一。宣德二年(1427)置。置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无定员。掌营造军器。万历三十三年(1605)后,以营造火药铳炝之事归王恭厂。宫廷造作机构。明置,署在京师东南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卷二五○记孙承宗“先已屡加左柱国、少师、太子太师、中极殿大学士,遂加特进光禄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