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护府

都护府

官署名。汉朝有西域都护府,详“西域都护”。唐朝分置于边境地区,有大都护府、上都护府之别,设大都护、副大都护或都护、副都护等官,管辖区境内军政及民族事务。属官有长史、司马、录事及功、仓、户、兵、法诸曹参军事等。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于湟州置陇右都护府,以熙河兰会路都监为陇右都护,职掌同沿边安抚司,下设同都巡检使一人。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于畏兀儿亦都护之下置畏兀儿断事官,十八年改领北庭都护府,二十年改称大理寺,二十二年复称大都护府。主管畏兀儿旧领州城及畏兀儿人入属汉地者之词讼。设大都护为长官,从二品。下设同知、副都护等官。明初金吾侍卫亲军置,掌各亲军卫,后废。


官署名,西汉宣帝始置,为西域都护的官署。掌护南北道三十六国,为汉驻西域的最高官署,都护为长官,下有副校尉、丞、司马等。后废。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复置。晋和南朝也置。唐朝,置安西、安北、安东、安南单于、北庭六大都护府,置大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等,掌辖境内的防务、行政和各族事务。元都护府置大都护、同知、副都护、经历、都事等,掌管旧州城及畏吾儿(维吾尔)居汉地者的诉论事。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耿恭传》、《新唐书·百官四·大都护府》、《元史、百官五·都护府》、《通典·职官·州郡上·都护》及“大都护府”条。

猜你喜欢

  • 北部主书郎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北部尚书属官,主管北部曹文书往来,多用文学之士。外放可出任郡守,偶有任州刺史者。孝文帝太和 (477—499)改制废。

  • 司饰

    官名。隋文帝开皇二年 (582) 始置,为宫廷女官六司之一。炀帝置为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服局,掌汤沐巾栉。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服局。掌巾栉汤沐等事。

  • 文德待诏省

    即文德省。

  • 印铸局艺师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印铸局,始置。无定额,奏任。承局长之命办理印铸事务。

  • 盐府

    官署名,三国时刘备置,掌盐铁的生产、买卖、税收等事。《三国志·蜀书·王连传》:“迁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迁蜀郡太守,兴业将军,领盐府如故。”

  • 市港务局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港务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河道、港务及船政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

  • 参将

    官名。明朝镇守地方之统兵官。位于总兵、副总兵之下,分守各路。无品级,无定员。② 清朝绿营军之将领,即“营”之最高统兵官。位于副将之下。正三品。统理一营之军务。分属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管辖。或专守一城

  • 祭器科经承

    官名。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以经承为主官,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

  • 农工部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设农商部,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 分设农工,实业两部。农工部以总长、次长为正副长官。下设参事、秘书,部内组织除参事厅、秘书处外,分设总务厅及农林

  • 毡坊使

    官名。唐置毡坊使与毯坊使,分掌毡、毯制作之事。至五代合为毡毯使,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