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工务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四、铁道终点及沿线附属区域市街港埠建设;五、铁道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购置的审核;六、铁道机厂材料工厂的建设管理;七、省有民有铁道工务的监督;八、其他一切铁道工程建设事项;九、国道工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铁道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铁道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二、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三、铁道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四、铁道终点及沿线附属区域市街港埠建设;五、铁道工程机械建筑材料购置的审核;六、铁道机厂材料工厂的建设管理;七、省有民有铁道工务的监督;八、其他一切铁道工程建设事项;九、国道工务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官名。西汉置,属水衡都尉,为禁圃令副贰。东汉省。官名,西汉始置,为水衡都尉属官,助禁圃令掌管禁圃。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禁圃令”条。
官名。法曹长官。唐朝初年亲王府、都督府、诸州置,自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下。玄宗开元(713—741) 初改诸州所置为司法参军事,诸府仍旧。常省称作“法曹参军”。官名。唐置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
代理、兼职。长官兼理部属职责,低级官员代行较高职权,均可称。《左传·隐公元年》: “羊舌鲋摄司马。”杜预注: “摄,兼官。”《史记》卷四《周本纪》: “公乃摄行政当国”。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摄为暂时代理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任。承掌院、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榷易使置,后定为正七品。金朝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五阶,正五品中。元朝沿置,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三阶,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
广州国民政府北迁武汉后的通称。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发展,设于广州的国民政府决定迁都武汉。为了及时处理有关政治、军事和外交等紧急事宜,在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十二月十二日便已先行到达武汉的国民党中央
官名。唐朝太仆寺东宫九牧监省监、副监后为长官,置二员,正八品上,掌牧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
官名,汉时韩国置,为部族长官。《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韩在带方之南……有三种,一曰马韩,二曰辰韩,三曰弁韩……各有长帅,大者自名为臣智,其次为邑借。”“景初中,明帝……定二郡,诸韩国臣智加
官名。清朝前锋营中随前锋统领办事之属官。雍正三年(1725)设。共四员,左、右翼各二人。由统领于本翼前锋校内酌委。掌章奏文移。
见“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