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寨官
官名合称。宋朝于人烟繁盛处诸镇置监官,掌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与寨官合称镇寨官。参见“寨官”。
官名合称。宋朝于人烟繁盛处诸镇置监官,掌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与寨官合称镇寨官。参见“寨官”。
即“平准行用交钞库”。
官名。亦作“大中大夫”。秦、西汉初位居诸大夫之首,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以后次于光禄大夫,秩比千石,无员额。侍从皇帝左右,掌顾问应对,参谋议政,奉诏出使,多以宠臣贵戚充任。名义上隶属郎中令(光禄勋)
官名。殷朝置。掌田猎。《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一五片: “王其田, 犬师匕”。
西周各官署正长合称。《作册矢令尊铭》:“明公朝至于成周出命,舍三事命,众卿事寮、众诸尹、众里君、众百工。”
官名。金朝置,秩从九品,直省局属官。
宋朝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省称。
官名。汉武帝改东园主章令丞为木工令丞。详见“东园主章令丞”。
学官名。晋置,为郡学之长。见《华阳国志》一一“李毅”条。
官名。即中书舍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中书舍人。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改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