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散梅伦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名。清与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无定员定职,在印务梅伦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务。
官名。辽朝北面官,行枢密院官员,在右林牙下。
官署名。简称祠祭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礼部亦置,设官略同。掌理诸项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清顺治元年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名,改军器库副使置,为从七品医阶官。医官阶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军器库副使为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秩均为从七品。
官名。即“四川清吏司员外郎”。
也写作“掖廷”。《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中作“掖廷”,《后汉书·百官三·少府》中作“掖庭”。详“掖廷”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诏举,奚涉等六人及第。
官名。辽置,见“北护卫府”。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南京部分兵马,亦领有民户,为辽重要军事机构。又称“燕京统军司”。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掌兵丁征集与输送。《隶释》一六《中部碑》有兵曹掾、兵曹史各一人。晋诸县置兵曹史,见《晋书·职官志》。西魏置兵曹掾,西魏大统六年(公元540年)《建义都督巢山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