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判
官名。明朝各院的副职。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置,正五品,协掌天文历法之事。洪武元年(1368)罢。吴元年,太医院亦置,正五品。十四年罢,二十二年复置,二人,正六品,协掌太医院之事。
官名。明朝各院的副职。朱元璋吴元年(1367)于太史院置,正五品,协掌天文历法之事。洪武元年(1368)罢。吴元年,太医院亦置,正五品。十四年罢,二十二年复置,二人,正六品,协掌太医院之事。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十人(第一、第二科各四人,编案处二人),奏补。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
即“丹杨丞”。
清代漕运有监兑官,每省委派府佐担任,负责监察,凡米色好坏、兑运的延滞,及运军水手盗卖漕米、渗水和沙、私带客货,以及强横生事等,责令监兑官严行禁戢。见《清会典·事例·户部漕运》。
官名。唐朝于诸王府置。五代沿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
妃嫔号。北魏置,位在第一贵嫔夫人之下。《王普贤墓志》: “魏故贵华夫人王普贤,徐州琅邪郡临沂县都乡南仁里人也。”(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二)。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床席帷帐铺设等。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官署名。渤海国置,有卿。
官名。唐朝玄宗开元十年(722)以他官知礼仪事,始称使,专掌五礼。天宝九载(750)始定置不改,亦称礼仪祠祭使,多以太常卿、六部尚书或侍郎充任。代宗大历五年(770)罢,事归太常,七年复置,德宗建中元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礼器中的尊与彝,供祭祀之用。《周礼·春官》:“司尊彝,下士二人,府四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六尊六彝之位,诏其酌,辨其用与其实”。官名。周朝设此官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刺绣,以男工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