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
官署名。吏部诸司之一。详见“司勋”②。官署名。隋始置,为吏部四司之一,主勋赏之事。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长官。司勋郎中一人,从五
女官名。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为女绣锦营的主官,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西夏置,见“受纳司”。
服饰名。见“马褂”。
官名。宋代设置,为通进银台司的主官,见“通进银台司”。
官署名。辽朝食盐官卖机构。太宗时,辽得十六州之地,置榷盐院于香河县,官卖食盐。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宦官职名。宋内侍省与辽三班院均置,为右班宦官的领班。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副主官,见“警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