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队大臣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扎大臣。位在驻防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之下。负责辅佐将军,分统游牧,兼管卡伦。
官名。清朝派兵在新疆屯田,置领队大臣,分驻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阿克苏等地,掌管屯田兵事。《清史稿·职官四》:“高宗底定回疆,分建八城,置办事、领队各大臣……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俱改直隶厅、州。”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扎大臣。位在驻防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之下。负责辅佐将军,分统游牧,兼管卡伦。
官名。清朝派兵在新疆屯田,置领队大臣,分驻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阿克苏等地,掌管屯田兵事。《清史稿·职官四》:“高宗底定回疆,分建八城,置办事、领队各大臣……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俱改直隶厅、州。”
官号。唐高宗永淳元年 (682) 始为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加号,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称,为宰相职衔。宋朝为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军国重事、平章军国事等官省称。辽朝中书省置,又有同中书门
①周朝时天子、诸侯有三朝,外朝一,内朝二。设于路门以外的内朝亦称治朝、正朝,是正式处理政务的场所,设于路门以内的亦称燕朝,是休息及与宗人商议私事的地方。一说设于路门之外的为中朝,路门之内的为内朝。见《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官名。北齐置,为侍卫武官,属领左右府,由左右备身正都督、副都督统领,负责宿卫侍从。从七品。宋朝时仅存其名而罕除授。隋、唐时称备身左右。参见“备身左右”。武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秩从七品下,掌宿卫侍
官署名。见“三省、枢密院激赏库”。
官名。元置,属“详定使司”,见该条。
官名。清末商部属官。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辅佐堂官,综核各司事务。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
光禄勋的别称。《称谓录·光禄寺·禄臣》:“杨雄《光禄勋箴》,禄臣司光,敢告执经。”
官署名。南宋孝宗时有御前弓马所,后罢。宁宗开禧二年(1206),复置,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设提举官一员,干办官二员,并兼押教官。招募见在军、离军兵官及品之官家或良家子弟,不限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
官署名,民国初置,直属大总统,国民政府改称内政部,属行政院。参看“内政部”。官署名。清末置民政部,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为内务部,管理警察、卫生、宗教、礼俗、户口、田土、水利工程、善举公益及行政事务,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