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厂统辖总管
官名。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顺治元年(1644)初设立太仆寺时,分左、右两翼马厂,至乾隆十三年(1748),设统辖总管处,置统辖总管一员,或特简,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掌统理左、右两翼各马厂事务。其属官有左、右翼马厂总管各一人,翼长四人,协领十人,副协领十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顺治元年(1644)初设立太仆寺时,分左、右两翼马厂,至乾隆十三年(1748),设统辖总管处,置统辖总管一员,或特简,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掌统理左、右两翼各马厂事务。其属官有左、右翼马厂总管各一人,翼长四人,协领十人,副协领十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民国二年置,属盐务署。根据善后借款条约,置中国总办一员、外国人会办一员,掌发给放盐准单及汇编盐税报告表册等事。并在各井盐地设立分所,置中国经理、外国洋协理各一人,共同担负征收存储盐务收入的责任
官名。元代于诸路总管府分设织染杂造二局,织染局置局使、副使各一人;杂造局置大使、副使各一人。明代并织染杂造为一局,隶于府、州。王圻《续文献通考》记其职掌为“典织造。凡钱币有常数,丝与练染之费,并给于府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稍伯中大夫”。
官名。即“太子左卫率”。
官名。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及十六国后赵皆置。典刑狱。官名。见“公府理曹”。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由尚牧监改名。掌系官马匹出纳,马具制作。后改名卫尉院,太仆寺。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复旧,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称太仆寺。
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侄八人为和硕贝勒,分掌八旗。其中次子代善、侄阿敏、五子莽古尔泰、八子皇太极列前四位,势力最强,被称为四大贝勒。皇太极即位之初,四大贝勒按月分值,轮流执政;群臣朝贺则同坐受之。天聪三
秦汉公文习惯用语。有两种: 一为上计吏所偕之物,如地方产品、地图之类; 一为随上计吏同赴京师之人,多指郡国选举的文学、儒生等,得享受所经郡县传舍的衣食住行方面的照顾。晋朝沿用此制。1、汉朝郡国每年由‘
见“制置使”。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置二员。唐朝置二至四员,从九品下,掌率狱吏,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北宋初废大理狱,不置,神宗元丰元年(1078)复置,领右治狱五案,掌其推鞫。哲宗元祐三年(1088)罢,绍圣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