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高等考试

高等考试

国民党政府任用人员考试中的一类。包括普通行政、财务行政、外交官、领事官、司法官、监狱官、警察行政、建设、统计及会计、审计等各种人员考试。其应考资格如下:一、专门资格审查及格者;二、专科以上学校毕业;三、普通考试及格四年以上;四、曾任委任官三年以上;五、高等检定考试及格。考试分为第一试、第二试、第三试或第一试、第二试。分三试的考试,第一试不及格者不得应第二试。但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修正公布的《考试法施行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第一试及格第二试不及格者或第一试、第二试及格第三试不及格者,次届应同类考试时得免除其第一试及第二试,惟均以一次为限。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高等考试分为初试、再试,并加以训练的办法。规定高等考试初试及格人员由中央政治学校负责训练,定期一年,经训练期满后举行再试,再试及格者方发给证书,依法任用;其不及格者得补行训练,但以一次为限。

猜你喜欢

  • 凡山采木提举司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置,属大都留守司。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材,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主官有提举一人,达鲁花赤一人监之;下设同提举、副提举、吏目各一人,司吏六人。

  • 祗候高班内品

    宦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及内侍省置,位在祗候高品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名祗候黄门内品。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

  • 大正

    同“大政”。西周春秋时期称执掌国政的正卿大臣。《逸周书·尝麦》: “众臣咸兴,受大正书,乃降。大史䇲刑书九局以升, 授大正。”参见“大政”。

  • 昭烈将军

    官名。三国魏置,授予外戚。《三国志·后妃传》: “初,(卞) 太后弟秉以功封都乡侯,黄初七年 (226),进封开阳侯,邑千二百户,为昭烈将军。”五品。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三国志·魏书·后妃

  • 铸铅码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铸造铅弹。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 钱帛禄粟制

    金代俸禄制度。其制是岁俸支给钱、币(即帛)、绢、绵,并有职田之制。京官无职田,外官自三品以下始给职田。职田岁收之粟送至官仓,官员从职田中应享受的收入,按定额随月俸发给。

  • 四翊将军

    梁陈时对翊左、翊右、翊前、翊后四将军的合称。

  • 忠翊校尉

    官名。金代武散官正八品下称忠翊校尉,元代为正七品初授之阶。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八品下。元沿置,升秩为正七品。

  • 水部员外郎

    官名。工部水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司本曹籍帐,侍郎缺则代理曹事。炀帝省,寻置承务郎,其职相同。唐高宗武德三年(620)复置,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先后随本司改名司川员外郎、司水员外郎

  • 三品院

    官署名。唐代武则天为了处置三品以上的犯官特设的司法机关。见《资治通鉴》唐长安元年“舍于三品院”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