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器钱
五代后唐长兴二年(931),许百姓自铸农器、烧器、动使诸物,每亩输农器钱一文五分足,随夏秋税二时送纳。
五代后唐长兴二年(931),许百姓自铸农器、烧器、动使诸物,每亩输农器钱一文五分足,随夏秋税二时送纳。
1473—1542明河间沧州(今属河北)人,居京城,字廷献。弘治进士,授吏科给事中,改兵科都给事中,督两广军务。依附郭勋,又因状貌称世宗意,嘉靖十四年(1535)官至兵部尚书。卖官鬻职,颇多劣迹。卒于
1019—1068北宋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字原父,号公是。庆历进士。历吏部南曹、知制诰等。奉使契丹,以熟知其山川地理,为契丹人所叹服。使还,出知扬州,徙郓州兼京东西路安抚使。旋召还,纠察在京刑
见“洛阳桥”。
北宋皇祐五年(1053)以开封府及京东路之曹州,京西路之陈、许、郑、滑四州置。至和二年(1055)罢。崇宁四年(1105)复置。治陈留县(今河南开封县东南陈留)。辖境屡有变更,大观四年至政和三年(11
本战国楚云阳邑,秦置县。治今江苏丹阳市。相传“秦时望气者云有王气,故凿之以败其势,截其直道,使之阿曲,故曰曲阿”(《元和郡县志》)。西汉属会稽郡。东汉属吴郡。兴平元年(194)刘繇为扬州刺史治此。三国
书名。清王士禛撰。三十四卷。笔记。内容大多考辨典籍、评论诗文、史事,也记时事和异闻。
周人早期居住地。在今陕西境内,西起汧河左岸,东濒漆水河,北倚岐山,南临渭河,包有今凤翔、岐山、扶风、武功四县大部并兼有宝鸡、眉县、乾县、永寿四县小部地。《诗·大雅·绵》:“周原膴膴”,言其肥沃。周人先
官署名。明清光禄寺所属机构。明洪武八年(1375)置,隶光禄司,后改隶光禄寺。初设署令一人,丞一人,监事一人。后改置署正一人,署丞四人,监事四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光禄寺亦置,设官略同。掌供祭
即《约束鼓励出洋游学生章程》。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商订颁布。同年由外务部刊印成册。内容包括《约束游学章程》十款、《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十款、《自行酌办立案章程
见“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