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历史知识>赎刑

赎刑

指古代犯人用财物代替和抵销其刑罚的制度。赎刑由来已久。《尚书·舜典》有“金作赎刑”。据《国语·齐语》记载,管仲曾制重罪赎以犀甲,轻罪赎以盾。《睡虎地秦墓竹简》有赎黥、赎耐、赎迁等规定。汉惠帝时规定,买爵三十级(一级值钱二千)可以免除死刑。汉武帝时赎死罪事例颇多,但非常法。至东汉时才渐成定制。汉明帝下诏:“天下亡命殊死以下,听得赎论。”并规定各种罪行赎免的缣帛数。经魏、晋、南北朝至隋,进一步沿用。唐代法律规定尤为详尽。凡属应议、应请、应减人员及九品以上官,以及七品以上官的祖父母、父母、妻子、孙犯流罪以下的,均可用铜赎罪,但犯五流者不准。宋代有赎铜之制,犯罪官员可以铜赎罪。规定笞十下,赎铜一斤,至五十下五斤;杖六十下,六斤,至一百五十斤。徒、流、绞、斩也各有规定。纳铜期限因罪轻重而长短不一,遇赦可免纳。至明代,颁行赎例规定笞、杖、徒、流等刑罚纳赎的具体折算办法,如宣德二年(1427)赎例规定,笞杖罪囚,每十赎钞二十贯。分作工、运囚粮、运灰、运砖、运水和炭、赎米、赎钱各类方式亦均可折银。清代赎刑有三:一为纳赎,以军民犯公罪和生员以上犯轻罪为限。事实上,官员犯笞、杖、徒、流及杂死罪等一般均可以赎罪;贪赃、真犯死罪、十恶、常赦所不原,干名犯义,受财故纵,奸、盗、杀伤人等均不许赎。无财力赎者,照原判执行。二为收赎。适用于老幼废疾、天文生。妇女犯徒刑罪也可按规定赎罪。三为赎罪。适用于官员正妻,照例不能执行笞杖等等的罪犯。除以上三种赎刑外,又有捐赎。历代赎罪财物,最初用铜,汉时用粟、缣,改以黄金计价。晋和南朝宋、齐兼用金、绢,唐、宋用铜。辽时赎铜输钱,金代得以马牛杂物代铜,元用中统钞,明代一度纳钱纳马,后来纳钞、纳钱、纳米相辅而行。清用银两。

猜你喜欢

  • 文巡捕

    见“巡捕①”。

  • 商代祭名。见于商代甲骨文。(1)祭祀动词。《说文》:“,告也”。武丁时期卜辞有:“侑南庚。”(《金璋所藏甲骨卜辞》第四百九十一片)(2)用牲之法。为砍杀

  • 翰苑集

    书名。亦称《陆宣公翰苑集》、《陆宣公集》、《陆宣公文集》。唐陆贽撰。二十二卷。贽久任翰林学士,卒谥宣,故名。其中制诰十卷,载贞元中叶前为朝廷起草的诏诰文书八十三篇,原称《翰苑集》;奏章、中书奏议各六卷

  • 郏城县

    北魏以郏县改置,即今河南郏县。属襄城郡。北齐废。隋大业四年(608)又以辅城县改置,仍属襄城郡。唐属汝州。北宋改称郏县,后又改为郏城县。金属汝州,元至元三年(1266)省入梁县。

  • 抚军大将军

    官名。三国魏黄初年间置,以司马懿任之,文帝出征时,总留守事。二品。魏末司马师、司马炎相继担任此职,执掌朝政。晋沿置,二品,禄秩同于特进,置长史、司马、主簿。如开府辟僚佐,则位从公,进为一品。西晋武帝以

  • 东乡坝

    地名。在今四川南川市西南。明万历中,杨应龙为乱,以此为播州界。

  • 土引

    清代贩茶凭证之一。谓四川茶引行于各少数民族土司者。每引征银一钱五分。

  • 武始县

    西汉元朔三年(前126)封赵敬肃王子刘昌于此,后改为县。治今河北邯郸市西南。属魏郡。东汉废。

  • 长宁寺

    官署名。元至治三年(1323)置,掌英宗皇后速哥八剌位下钱粮营缮等事务。秩正三品,置卿六员,少卿、寺丞各二员。

  • 重和

    宋徽宗年号(1118—1119)。凡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