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台站
见“地方台站”(678页)。
见“地方台站”(678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道光十一年(1831),因查办※商上地亩赋税出力,赏三品顶带。十六年(1836),剿办博窝军务有功,赏花翎。十八年,恩赏二品顶带。二十一年(1841),督办军务,征
又称“奔柴”。佤语音译。意为“做鬼的人”。解放前云南佤族地区对巫师的称呼。每个村寨有数个或十多个不等,通晓各种宗教仪式,会念驱鬼咒语和看鸡卜,除主持大的宗教祭祀活动外,还专门替人杀牲驱鬼治病。所取报酬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字朝杰。土家族。天顺六年(1462),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成化三年(1467),兵部尚书程信调其所属土兵征都掌“蛮”。六年(1470),右都御史项忠征调永顺宣慰司所
佤语音译。云南佤族地区男子日常广泛使用的一种长刀。刀长约50—60厘米,宽5—6厘米,既是生产工具,又是护身武器,俗称“万能工具”,男子出门大多随身佩带。
藏语音译,又作孜拉扎,意为僧官学校,亦称孜仲学校。创建于清乾隆十九年(1754)。由西藏地方政府※译仓主持校务,布达拉宫的囊吉扎仓负责实际管理与教学。派僧官任教,课程以佛经、藏文书法、文法、韵律、诗词
见“左国城”(458页)。
?—1755清朝大臣。董鄂氏。满洲正白旗人。初为三等侍卫,累迁镶红旗满洲都统。乾隆五年(1740),授安西提督,驻屯哈密。十五年(1750),调任湖广总督。十八年(1753),清廷拟征准噶尔,任钦差大
参见“壮戏”(887页)。
见“寻阁劝”(932页)。
见“回回司天监”(7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