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①(?—1232)金朝将领。又称“草火讹可”、“草讹可”。因好以草火燎俘虏,故名。女真族。完颜氏。护卫出身。宣宗兴定三年(1219)十一月,以同佥枢密院事行院事于河北。哀宗正大六年(1229)十二月,
即“颉跌利施可汗”(2166页)。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嘉庆二十年(1815),任孜本。道光二年(1822),与诸噶伦于聂塘寺护卫达赖喇嘛灵童楚臣嘉措,并参加坐床典礼。次年,陪同驻藏大臣巡视那曲、后藏等地。九年(1829),以青海蒙
台湾高山族一支。有万余人(1975年)。分布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现属台东县卑南乡。以社为聚落单位,均有自己的社域,设首领、副首领,负责管理村社公共事务。社民(男)根据年龄分为青年级、成年
即“独逻”(170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益实卫和正统后所设亦实卫均称作伊实卫。
见“哈赤温”(1634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为※克烈分部之一。又译斡栾董合亦惕、董哀。在克烈部中人数众多,作战勇敢,常充当先锋。宋嘉泰二年(1202),参与对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作战,在卯温都儿山等决战中,为蒙古兀鲁兀部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亦作“恩古包”。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是一组合神,包括阿鲁狄达力(雷神)、毛鲁开依达力(旋风神)、根球鲁阿狄尔(风神)。传说若触犯此3神,会得不同的病:凡
金代契丹小字、汉字合璧碑刻。全称“大金皇弟都统经略郎君行记”。王圭、黄应期撰。刻于金太宗天会十二年(1134)十一月四日。碑文刻在陕西省乾县乾陵乡武则天陵前著名的无字碑上。刻文在碑的正中部分,四周环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