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袋之制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金代官员以腰悬书袋而区别身份的制度。大定十六年(1176),世宗以吏员与士民之服无别,常至民间索贿鬻狱,有司难于检察,遂定悬书袋之制。中书、枢密院令、译史用紫纻丝为之,御史台、六部、宗正府、统军司、检察司以黑斜皮为之,诸寺、监、随朝诸局及州县,并以黄皮为之,各长7寸、阔2寸、厚0.5寸,悬于束带上,公余则悬于便服,违者有司纠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715里。
见“麦积山石窟”(958页)。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平年号。?—944年。
见“夷水”(759页)。
清代后期布依族农民起义。因起义地点在贵州独山州丰宁上长官司(简称“上司”),故名。清咸丰四年(1854)初,布依族农民领袖杨元保之父因抗捐被捕入狱而死,当地农民奋起,共推其子斋教(白莲教教派之一)首领
见“夜落隔归化”(1497页)。
西夏常用分类词语集。有西夏文和汉文两种。(1)西夏文本,编者佚名。一为刊本,蝴蝶装,页面26.5×18.5厘米,前后皆残,存30面。以天、地、人分为三品,每品又分为若干小类。天品存雷、闪、霹、云、雪、
清廷沿封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诸子孙的十二等爵位。顺治六年(1649)定: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自此,始定袭封、降封初例。八年(1651),曾以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之子
1624—164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贝勒※阿敏第四子。因其父于天聪四年(1630)坐罪,被废为庶人。后复入宗室。顺治五年(1648),随郑亲王济尔哈朗进军湖广,镇压反清斗争
清代在海南岛黎族腹地委任的基层头目。一般辖一小峒,或有辖一大峒者。由总管(辖一大峒或数峒)代理加委,委任时总管带来帽子、长衣、布鞋、袜子和委任书、铜牌、证章。其职责是维持辖区内社会秩序,处理峒内各种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