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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塔克世”(2158页)。
见“塔克世”(2158页)。
北魏时高昌王。敦煌人。北魏太和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为五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高车王阿伏至罗杀太和初柔然所立高昌王※阚伯周子※阚首归兄弟,立之为王,控制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县东南
1303—1358元代党项(唐兀)人。字廷心,一字天心。世家河西武威(今甘肃武威)。父沙剌藏卜,居官庐州(今安徽合肥),遂为庐州人。少丧父,家贫,13岁始就学。元统元年(1333)中进士,授同知泗州事
西域精美丝织品的一种。公元5世纪始产于疏勒(今新疆喀什),故名。为当时丝织业高度发达的产物。享誉西域。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四。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古代突厥汗国职官制度。关于汗国职官设置情况,诸书记载,详略不一。目前学术界一致公认《通典》所述,最为完备。其国以可汗为最高首领,建庭于郁都斤山(位于鄂尔浑河上游,今杭爱山支脉)。可汗而外,有小可汗,多
契丹地方官署名。简称“户部司”。掌管东京道(治所辽阳府,今辽宁省辽阳市老城区)财政。置官有:户部使、知户部司事(又作知户部使事)、户部使判官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
清代贵州苗族大起义。因发生在咸丰五年至同治十二年(1855—1873)之间,史称“咸同起义”。参加起义苗民达百万之众,遍及贵州东、东南及中部150余州县,延续达18年之久,是清代最大的一次苗民起义。苗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
见“乌雅束”(337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敖包,蒙古语,意为木、石、土堆,认为是神灵所在和享祭之地。鄂温克族也有祭敖包的习俗,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旧时供祭的是一棵大树。凡被认为有神的树,挂上红布条,即成敖包树。每逢干旱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