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罗勒
见“夜落纥”②(1497页)。
见“夜落纥”②(1497页)。
见“成吉思汗”(744页)。
县名。位于湖北西南部边界地区。五溪之一的酉溪,发源于境内。古属武陵郡地。唐代,隶江南道清江郡,乾元(758—760)时改名施州。宋隶施州清江郡,部分属保顺州。元隶施州,始置施南宜抚使司,属之。清隶施州
1667—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喜塔拉氏。康熙四十八年(1709),由笔帖式授国子监助教。后历官工部主事、户部员外郎、监察御史。五十五年(1716),巡视福建盐课。雍正元年(1723),巡
见“妥懽贴睦尔”(1102页)。
鄂伦春语音译,“嘎辛”,意为“村”、“屯”;“达”,意为“长”、“首领”或“头目”。一作嘎查达。鄂伦春族※“乌力楞”发展为地域公社后,一些地区的“乌力楞”或几个“乌力楞”,在清末民初曾一度有过嘎辛达,
见“东京户部使司”(517页)。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
见“敌烈部”(1882页)。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者,立契约文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
1628—1703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尚书彻尔格子。初任侍卫。顺治十七年(1660),授兵部督捕侍郎。十八年,擢工部尚书、议政大臣。康熙三年(1664),授镶黄旗蒙古都统。八年(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