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什巴里
见“别失八里”(1070页)。
见“别失八里”(1070页)。
清四川甘孜朱倭土司。藏族。原为安抚司、千户。宣统元年(1909),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其自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土地、百姓,献纳朝廷。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该
见“萧耨斤”(2000页)。
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即南北朝时期的北魏,为区别于三国时期的魏国(曹魏),历史上也称后魏。参见“北魏”(529页)。
见“锡伯族”(2364页)。
见“萧孝忠墓志”(2003页)。
参见“旱摆夷”(1080页)。
见“阿难答”(1216页)。
1565—1627清初将领。又作达诸护。满洲正蓝旗人。兆佳氏。世居纳殷。初任佐领,从太祖努尔哈赤征乌拉、叶赫诸部,护卫宁古塔,均有功,授三等男爵。天命十年(1625),率兵征东海瓦尔喀和卦尔察部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