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唐大历十四年(779),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对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的封号。见“异牟寻”(932页)。
见“德利”(2517页)。
藏语音译。意“官府庄园”。包括由原西藏地方政府各机关直接派人经管、收入用于行政开支的庄园和作为薪俸划给※噶伦、※代本、※宗本等现职官员的庄园,后者按规定去职后仍由原西藏地方政府收回。参见“谿卡”(25
地名。藏语音译,又作“孜塘”,意为“玩耍的坝子”。山南地区中心市镇,西藏历史古城之一,相传观世音菩萨点化之弥猴与岩洞女妖结婚,在此繁衍后代,发展成藏族。吐蕃王朝曾建都于此。在山南地区雅鲁藏布江中游南岸
参见“的尔勤”(1463页)。
准噶尔地名。位于今新疆额敏县西南一带。汉时为匈奴右地,魏时隶属乌孙,后相继为高车、突厥、葛逻禄等占据。准噶尔部据有西北地区时,以其地广阔饶水草,为杜尔把、阿克巴、推素隆、伊克胡拉尔、赉吗里木5集赛驻牧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方言音译。旧时供氏族祭祀用的小屋。由有一定联系的2个或3个氏族共同使用。珞巴族风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西巴霞曲流域。凡氏族内的重要宗教活动都在此举行。凡战争胜利品,在没作最后处理前,均
?—1169宋代吐蕃首领。※唃厮啰五世孙,把羊族长世昌之子。南宋隆兴二年(1164),宋破洮州(今甘肃临潭),与母奔乔家族以避兵燹,被乔家族首领及木波、陇逋、庞拜、丙离四族耆老大僧共立为族长,号称王子
见“伊然可汗”(810页)。
古代博戏。原属胡俗,相传于南北朝时,由天竺传入。《魏书·蒋少游传》云:高祖时有“赵国李幼序、洛阳丘何奴并工握槊。此盖胡戏,近入中国。云胡王有弟一人遇罪,将杀之,弟从狱中为此戏以上之,意言孤则易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