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栋鄂部”(1572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蒙古族对海螺号、法螺的称呼。起源很早,古代北方民族用于军事、劳动和娱乐活动中。隋唐燕乐西凉乐、龟兹乐、天竺乐和高丽乐中有这一乐器。初唐时期的敦煌壁画中有其形象。唐贞元(785—805)时,南方骠国所献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俶南。以主事考入同文馆。光绪十年(1884),迁内阁学士。次年,出为驻藏大臣。十四年(1888),召回京。著有《驻藏牍奏函稿》。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
蒙古语音译,意为“黑民”、“贱民”、“身份低下的人”。或译为哈剌洪。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下等户。他们一般只有少数牧畜,生活贫困,无力摊纳财物,是封建领主征用劳役的主要对象,有些人甚至沦为领主和上等户的
藏语称“阿里科松”,意为“直属土地人民”。吐蕃王朝初称香雄,后称羊同。至公元九世纪末,始称阿里三围。辖地为今西藏阿里地区及拉达克一带。唐会昌二年(842),吐蕃王朝解体,赞普后人西逃羊同,相继建立三个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五世”(1861页)。
即“多览葛”(849页)。
戎的一支。参见“北戎”(5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