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图瓦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铁哥”(1876页)。
?—525北魏宗室。字伯僬,小字夜叉。鲜卑元氏(拓跋氏)。京兆王※元继子。宣武帝元恪时,任员外郎。娶灵太后妹为妻,及太后临朝,授通直散骑侍郎。妻被封为新平郡君,迁冯翊郡君,任女侍中。威势日盛,历迁散骑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风俗志。1卷。清诸匡鼎(字虎男,号桔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汉族)撰。“傜僮”,为广西少数民族之泛称。内分3部分:首记瑶族风俗,如衣饰、房屋、饮食、瑶刀、战法、乐器、刻木、种类等;次
清初圈地以绳作为计算田土数量的单位。单身汉人投充旗下,愿领地纳银者每人分给“一绳地”,合42亩。共拨给圈地35 245亩,约839人愿领一绳地,称“绳地人”(2143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268),完成乌思(前
1268—1314元朝大臣。回回人。祖籍西域。大都(今北京)南北两城兵马都指挥使亦速马因之子。自幼“颖悟嗜学”,长于西域字语。初为中书省掾,累升江西行省员外郎、吏部主事、刑部员外郎、中书省郎中、翰林侍
见“阿大何”(1199页)。
元末广西瑶民起义首领。广西贺州(治今广西贺县)人。瑶族。元统二年(1334),在贺州一带号召广大瑶民武装反抗元朝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剥削,“据其山险,连绵数百里”,使官军无从措办,并率义军先后攻占和袭击广
见“使高昌记”(1457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