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见“罗桑崔臣达吉嘉措”(1426页)。
元代蒙古宫廷饮宴习俗。元朝皇帝在重大节日,常在宫殿中设大宴庆祝,宫殿可容6千余人聚餐,皇后、诸妃子、皇子、公主、皇亲国戚、大臣、将帅及其家属均应诏出席。宫中备有上等黑马湩、葡萄酒等饮料,由宫廷专职厨师
?—1756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又译纳噶扎、纳哈查。西藏※拉藏汗次子索尔扎之子。博尔济吉特氏。自幼居伊犁。及长,因准噶尔部首领策妄多尔济那木扎勒惧其逃走,被禁锢。达瓦齐取得准噶尔统治权后获释。寻以
明末清初青海郭隆寺第一任堪布。藏族。生于塔波地方,由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认定后,剃度出家,在塔波扎仓刻苦学习经典。常聆听三世达赖喇嘛、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纳卡巴·塔尔悲坚赞等教诲,掌握许多经学正确见
见“咄陆可汗”(1389页)。
书名。人物传记。8卷。清苏凤文撰。内容记述在太平天国农民革命时期被广西各民族义军击毙镇压的清朝文武官员及地方豪绅。为研究近代广西及壮族农民革命斗争史的参考文献。有光绪十五年(1889)刻本、光绪十六年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①西汉末赤狄后裔隗嚣所建陇右政权的年号。公元23—34年,凡十二年。 ②史界称隗嚣所建陇右政权名。更始元年(公元23年),隗嚣及其叔隗崔、隗义起兵于天水,响应刘玄,占据陇右,建年号“汉复”,故称“陇右
维吾尔族古代散文体英雄史诗回鹘文残卷。也称“乌古斯可汗传”。原题阙佚,此题为近代人所拟。主要叙述维吾尔族传说中英雄乌古斯可汗的业绩。从其中有关的地名和内容分析,传说形成时间大约在10世纪,一说写成于元
见“康古六”(2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