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即“嘎山达”(2449页)。
清代以内府汉军人编设的※内佐领之称。康熙中(1662—1722),内务府三旗各额设旗鼓佐领6,合18佐领;每佐领披甲80名,以充内府包衣禁卫兵。皇子分封分府时,例有旗鼓佐领内人丁之赐。下五旗包衣参领辖
见“拓跋焘”(1358页)。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器物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盖,其状略似半圆球形,盖顶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母口,呈弧壁;下部为碗身,子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底。其取
云南小乘佛教四大教派之一。流行于云南德宏地区。据称数百年前从缅甸今佤城一带传入。多为“绕买”、“冷”、“布列”、“布雷”等支系的德昂族所信奉。僧侣分召尚(小和尚)、召门(二和尚)、崩基(佛爷)、希拉多
见“答儿麻失里”(2240页)。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在石国(今塔什干)南200里。《酉阳杂俎》作俱振提;《元史·西北地附录》作忽毡,《伯颜传》作忽禅,《薛塔剌海传》作忽缠;耶律楚材《西游录》作苦盏;《明史·西域传》作火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敦煌藏文卷子有载。为掌管会计事务的官员。亦可译作“算使”。其上有“资悉波折逋”,意为“大会计使”。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
古地名。辽圣宗统和九年(991)筑。在今辽宁丹东市九连城东鸭绿江中黔定岛上。本为被迁居辽东的熟女真地,因统和(983—1012)中辽与高丽战,于此建城驻重兵防戍。辽边将与高丽通问、移牒,皆自此发。金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