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应圣公
金代对混同江(今松花江和黑龙江下游)神的封号。大定二十五年(1185),以昔太祖完颜阿骨打征辽,策马径渡混同江“江神助顺,灵应昭著”。乃修祠宇,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致祭如长白山仪,锡以上公之号。
金代对混同江(今松花江和黑龙江下游)神的封号。大定二十五年(1185),以昔太祖完颜阿骨打征辽,策马径渡混同江“江神助顺,灵应昭著”。乃修祠宇,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致祭如长白山仪,锡以上公之号。
汉朝官员。义渠人。初事景帝,为郎。武帝元光六年(前129),以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奉命从车骑将军卫青等出征,为骑将军,兵败,折兵七千人,罪当斩、赎为庶人。元朔五年(前124),复以校尉从大将军卫青击
即“故国原王”(1578页)。
1858—1931清朝大臣。字吉甫。号素庵。蒙古镶蓝旗人。光绪举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山西按察使、布政使。后历任陕西布政使、巡抚、江西巡抚。三十年(1904),调察哈尔都统。次年,任陕西总督
鄂伦春语音译,平均分配的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鄂伦春人中残存和流行三种平均分配形式:(一)※“乌力楞”(地域公社)共同消费熊肉;(二)“乌力楞”按户平均分配;(三)同猎者平均分配。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苏滨水(今绥芬河)流域。穆宗盈歌时(1094—1103年在位),该部勃堇(部长)先后为冶刺、海葛安。康宗完颜乌雅束时(1103—1113年在位)勃堇为狄库德。康宗二年(1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见“乐都”(611页)。
明代东蒙古右翼三大部的统称。包括鄂尔多斯(袄儿都司)、土默特和永谢布(永邵卜)。与左翼3万户合称6万户。初由非元裔的※赛特领主率领。正德五年(1510),被达延汗征服,封其子巴尔斯博罗特为济农,统率该
1697—1774清代藏传佛教高僧。又名阿旺久占。藏族。出生于四川甘孜邓柯色登萨噶。幼年从叔父学藏文。11岁,从仲巴·贡噶嘉措受沙弥戒,赐名贡噶索南。后入才占寺从噶玛图道学声明、修辞、书法、绘画等。2
?—1948辛亥革命志士。湖北汉川人。回族。1903年,投入湖北护马队为前哨兵。1904年,随营到襄阳,改为常备军。1906年,该部扩编为陆军第八镇骑兵第八标,任二营右队头棚正目。曾被授五品军功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