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王亭
又称八旗亭。位于沈阳故宫东路大政殿前,建于后金天命十年(1625)。其建筑布局为在大政殿前东西两侧,各依次排列亭子10座,共10亭。东侧近大政殿首列左翼王亭,余按序为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王亭;西侧近大政殿首列右翼王亭,余按序为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王亭。东西两列王亭,互拥大政殿,相向而立,气象凝重,规制整然。是为确认诸王政治地位,便于集其面议军国重事而设,亦是清代八旗制度的确立、八和硕贝勒共理国政以及军事民主思想尚存的具体表现。
又称八旗亭。位于沈阳故宫东路大政殿前,建于后金天命十年(1625)。其建筑布局为在大政殿前东西两侧,各依次排列亭子10座,共10亭。东侧近大政殿首列左翼王亭,余按序为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王亭;西侧近大政殿首列右翼王亭,余按序为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王亭。东西两列王亭,互拥大政殿,相向而立,气象凝重,规制整然。是为确认诸王政治地位,便于集其面议军国重事而设,亦是清代八旗制度的确立、八和硕贝勒共理国政以及军事民主思想尚存的具体表现。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最高官员之一,职位在大军将之下,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伊斯兰教译著。清末伊斯兰学者马复初口述,弟子马开科等译。成书于清同治四年(1865)。分上、下两卷。书名乃阿拉伯文伊斯兰教经典《甫苏思》的意译。为《四典会要》之续篇。“大化”取意真主化育万物,化生万物
见“安市城”(907页)。
唐代渤海国康王大嵩璘年号。794 (一说795)—809年,凡16年。
参见“昂仁”(1412页)。
即“慈善夫人”(2407页)。
渤海王国置。一作奥喜县。为鄚颉府鄚州附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至今辽宁昌图县一带,与万安县合为一县,称柳河县(治所在今昌图县西北八面城)。
“甘州回鹘”的不同音译,始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称谓。泛指居于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南境瑯峤山中的高山族。共有“番社”18个,分布在深山密林或险阻溪岸。善用镖枪、竹箭,主要以狩猎为生,种植少量芋薯为副食。《番社风俗》云:“瑯峤生番
明代乌思藏古地名。又作答笼。在今西藏林周西境。正统十一年(1446),其地喇嘛泥麻札失、想初领占等各遣使入朝贡马、赐宴及彩币等物。后,依明廷定例入朝进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