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参见“宗”(1523页)。
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习惯法。彝语又称“尔德杰威”,意为规矩、道理。用以处理一切社会问题,人人必须遵守先例,遇事援引、参照以前执行的习惯办法,彝称“跟路路”。但历代也有一定的改进与灵活变通。主要内容包括几个
?—1781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宜特墨氏。乾隆朝翻译进士。三十七年(1772),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授陕甘总督。任内请移西安、宁夏满洲兵各千人驻巴里坤(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拨京兵分补西安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见“弘化公主”(645页)。
见“萧瑟瑟”(1999页)。
见“叔孙建”(1380页)。
见“撒麻耳干”(2495页)。
古族名。一说即※羯胡。世居北秀容川(今山西朔县西北,一说为今忻县)之尔朱氏即其重要一支。其先世居于尔朱川,遂以为氏。常领部落,世为酋帅。尔朱羽健在北魏登国(386—396)初为领民酋长,率契胡武士17
?—1055辽代中期文士。字乃展。契丹族。皇族季父房之后,都林牙※耶律庶箴子。史载其幼聪悟好学。7岁时,识契丹大字,继习汉文,未10年,博通经籍。兴宗朝,重熙(1032—1055)年间,举进士第。寻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