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见“”(1731页)。
?—178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扎勒长子。乾隆五年(1740),袭札萨克多罗郡王。十五年(1750),授盟长。二十年(1755),与同部辅国公达尔济
即“默啜”(2551页)。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嘉峪关西,今甘肃玉门市一带。汉为敦煌郡地,晋隶晋昌郡,唐属瓜州。元因之,属沙州路。众为蒙古族。明永乐二年(1404),蒙古丞相苦术子塔力尼率部众500余人降,诏置赤斤蒙古千户所
635—712唐代南诏第二世王。乌蛮,姓蒙氏。又作罗盛、逻晟、罗慎、罗晟炎。※独逻(细奴逻)之子。唐高宗上元元年(674),父卒,继位。武后(684—705年在位)时入朝至长安(今陕西西安市),受赐锦
即“高庆裔”(1913页)。
元代蒙古宫殿吐痰用具。《元史·舆服志》载:“唾壶,制以银,宽缘,虚腹,有盖,黄金涂之”。据马可波罗亲眼所见,凡大臣入朝时,随身带唾壶,殿内不许吐痰于地。欲唾时,揭开壶盖,向上行礼表示歉意后,吐痰入壶,
见“撒里畏吾”(2494页)。
见“建平蛮”(15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