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撒里
见“王政”(202页)。
见“王政”(202页)。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四年(1371)以元末明玉珍所置忠路宣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市西南。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裁革。永乐五年(1407)复置。以覃英为安抚使,赐印诰。宣德三年(14
见“委兀慎”(1454页)。
?—1593清初侍卫大臣。满族。完颜氏。又作西喇巴。努尔哈赤起兵,率属来归,隶镶红旗满洲。随侍太祖左右为侍卫。旋列位十大臣,赐号扎尔固齐(汉译都堂)。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六月,从努尔哈赤击败叶赫
瑶族一支系。又称“盘古瑶”,以信奉始祖盘王而得名。由于从前妇女所戴帽子以木板制作,故又称“顶板瑶”。主要分布于桂东北、湘南、粤北和云南部分地区,是瑶族人口最多的一大支系。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勉
?—1911清末大臣。内务府镶白旗人。姓叶赫那拉氏。字新甫,号鼎臣、独醒居士。咸丰六年(1856)进士。同治五年(186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十年(1871),迁盛京刑部侍郎。光绪三年(1877),
清典制书名。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后改名《石渠余记》。王庆云(1798—1858,今福建福州市人,字雁汀)撰。6卷。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计有官制、兵制等87篇。资料主要采取《清实录》、《清会典
?—616北周、隋朝大臣。字伯通。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大宗伯※宇文盛之子。周武帝时,以父军功,拜开府。性谨密,为大冢宰宇文护所器重。建德(572—578)年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亦是一种经济制度。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定立管理制度,以完善吐蕃政权,委5名官员专管经济贸易,称“五商贾”。经营范围主要与吐蕃邻族或邻区交易,据《德乌佛教史》载,其经营的地区及主
?—63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亦作虚连题氏)。名苏。※丘浮尤鞮单于子。东汉明帝永平六年(公元63年),䤈僮尸逐侯鞮单于死,嗣立,数月后,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