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力失
见“焉耆”(2022页)。
见“焉耆”(2022页)。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见《山海经·海内经》。有谓是古巴人之祖,在太皞之后;有谓是人名、氏族名;亦有的认为是时代名或部落名。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武艺在位时,唐开元十七年(729)二月,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游击将军,留侍宿卫。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
①温都部首领。女真族。居阿跋斯水(今牡丹江安图县至敦化县流段)一带。初以锻铁为业,后因岁欠,率部众归乌古迺(景祖),加入生女真部落联盟。既而乌古迺知其遇事果敢善断,命为本部长,送归旧部。辽道宗咸雍十年
西夏官署名。属下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2都案,4案头。
见“窝集部”(2297页)。
?—1804清朝将领。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回族。乾隆二十七年(1762)武举。翌年获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三十三年(1768),任山东武定营游击。三十七年升德州营参将。三十九年(1774),参予镇压